请各位认真关注上文中画红线的部位!
文中表2和表3是标准中表格编号,内容根据标准原表格内容补充标准中的规定(如上文所示),以及调整注释位置,具体如下二表所示。
表2 C类设备的限值(改)
表3 C类设备的限值(改)
由此可以看出,对有功功率不大于25W的放电灯,对其谐波有两种考核办法,如上述两表所示,自然生产企业会选用成本低的指标生产、检测产品。那么,上述两表有何区别?下图一目了然(以25W为例)。
显然,图中绿线(表2)比较简单,只考核3次和5次谐波,要求远低于25W以上的放电灯。而这种应用从放电灯已经延伸到LED灯,T/CECS 10021-2019《照明用LED驱动电源技术要求》试图将功率降到5W,但由于团体标准的地位较低,实际效果不佳。
表4 LED驱动电源电流总谐波畸变率
这就是实际工程中照明回路中性线电流过大的主要原因!
GB17625.1-2012被广泛应用,照明行业也将其从气体放电灯延伸至LED;
由于产品标准对25W及以下灯具的谐波要求过低,成为谐波污染的重灾区。